中山市沙龙会国际對2021年度“中山市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室”項目進行詢價采購,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項目服務商參與報價。
一、項目概括:
(一)項目名稱:2021年度“中山市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室”項目詢價采購(本單位采購編號:2020123001)。
(二)項目采購預算:42萬元,超過 限價報價將導致報價無效。
(三)采購數量:1個。
二、服務商資格條件:
(一)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。
(二)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》成立的律師事務所,持有有效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。分所報價的,必須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總所授權。
(三)在中山市設有常駐服務機構,且必須是廣東省或中山市政府采購定點法律服務資格供應商。
(四)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。
(五)律師事務所及其執業律師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和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(該內容以律師事務所所在地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意見為準)。
三、服務項目要求:
(一)服務期限:一年(365天,以合同簽訂之日起算)。
(二)服務地點:
1、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服務點:中山市東區博愛六路中山行政服務中心2層C區市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內;
2、第二人民法院服務點:中山市小欖鎮九洲基東生西路131號。
(三)服務內容:
1、安排不少於6名工作人員(其中5名為專職勞動爭議調解員)每個工作日進駐市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室(含市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辦公點、市第二人民法院辦公點,下同)開展調解工作。所安排人員需具有司法實務經驗。
2、按照市沙龙会国际要求及市法院訴訟服務中心、市第二人民法院工作紀律開展工作,接受市沙龙会国际、市中級人民法院業務監督與指導,及時向市沙龙会国际、市中級人民法院告知服務進展情況,嚴格遵守保密義務。
3、接受市沙龙会国际、市兩級法院委派(委托)或受邀協助市兩級法院對相關勞動爭議案件在訴前、訴中進行調解,並在訴後為涉案職工積極做好解釋和安撫工作,參與涉訴信訪矛盾化解等工作。
4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,包括但不限於法律谘詢、安排專職勞動爭議調解員參與勞動爭議調解工作、檔案整理、每月5日前向市沙龙会国际及市中級人民法院匯報上月工作情況,服務期限屆滿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市沙龙会国际及中級人民法院匯報全年工作情況。
(四)人員要求:
1、投入本項目的團隊律師須在政府法律服務領域及勞動爭議案件調解、仲裁、訴訟方麵擁有較為豐富的經驗。
2、投入本項目的團隊為不少於6名工作人員組成的法律服務團隊,其中至少有1名在執業10年以上(含10年)的律師為項目負責人,其餘5名工作人員為專職勞動爭議調解員(需提交報價前3個月購買社會保險的記錄)。
3、對於更換服務團隊成員的相關要求:項目負責人和團隊其他成員需要更換時,入選的項目服務商需指派有相同資質和經驗的律師,並獲得市沙龙会国际的書麵確認;市沙龙会国际認為所指派律師不能勝任工作要求,有權要求入選的項目服務商限期更換。如入選的項目服務商不予更換的,則市沙龙会国际有權單方解除項目合同,不再使用該項目服務商的服務。
四、報價要求
(一)專職勞動爭議調解員參與勞動爭議調解工作,且成功化解矛盾糾紛並經市兩級法院認可的,由市兩級人民法院按規定予以獎勵。
(二)專職勞動爭議調解員辦公場地的基本設施(含辦公場空調、辦公台椅、辦公電腦)由市沙龙会国际、市中級人民法院協調解決,其他所需辦公設備由項目服務商自行負責。
(三)報價包含所有稅費,且不可追加。
五、付款方式
(一)簽署項目合同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,市沙龙会国际支付合同總額的60%;
(二)合同期屆滿,並向市沙龙会国际提交項目全年工作情況報告及相關資料,經市沙龙会国际末期評估合格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,市沙龙会国际支付合同總額的40%。
項目服務商每次收款前應向市沙龙会国际開具相應金額的發票。
六、報價材料編製要求
(一)項目服務商的相關資質文件(包括項目服務商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、廣東省或中山市政府采購定點法律服務資格供應商的依據、納稅證明、繳納社保證明及無處罰、處分證明等);
(二)項目服務方案(包括團隊人員、人員資質材料等);
(三)項目報價;
(四)項目服務商服務措施及承諾。
七、報價方式
本公告沙龙会国际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。請有意向的項目服務商於2021年1月12日上午9:00至12:00,將密封好的報價材料(項目服務商相關資質文件要求複印件,並提供原件現場核對),送達或郵寄至中山市沙龙会国际辦公室。逾期送達的,視為無效報價。
八、評審辦法:綜合評分法。
九、聯係人及聯係方式
聯係人:黃先生
單位地址:中山市東區桂園東路10號二樓
聯係電話:0760-88323980
中山市沙龙会国际
2021年1月4日
中山市沙龙会国际2021年度“中山市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室”項目詢價采購評分表